宋朝官场有条奇葩规定,一直执行到清朝,即使贪官也丝毫不敢违背_修缮_朝廷_地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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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官场有条奇葩规定,一直执行到清朝,即使贪官也丝毫不敢违背_修缮_朝廷_地方
发布日期:2025-06-25 20:32    点击次数:189

网络上流传着一个颇具争议的观点,即“宋朝的GDP占据了当时全球的80%”。虽然这一说法可能带有夸大的成分,但毫无疑问,宋朝无疑是一个富饶的王朝。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经济实力在名画《清明上河图》和孟元老所著的《东京梦华录》中得到了生动的体现。寸土寸金的城市景象、繁华的市集,以及热闹的民生状况都在诉说着宋朝的富裕。然而,尽管如此荣耀的地位,宋代政府制定了一项根深蒂固的政策,这一政策对后世明清两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,令无数权臣不敢轻易违抗,这就是“官不修衙”。

“官不修衙”这一词语的含义非常明确,即官员不得修缮他们的办公衙门。举个例子,在苏轼担任杭州通判期间,他的办公地点堪称破败不堪,衙门时常面临垮塌的危险,“例皆倾斜,日有覆压之惧”,无疑是一处危房。而在他升任杭州知州后,公署依然恢复不了往日的荣耀,老旧的衙署依旧是“见使宅栖庑,欹仄罅缝”;仅凭几根木棍斜撑着,若有人在其下经过,心中难免惧怕,生怕有天会出现意外。

面对这样的衙署环境,苏轼个人十分不满,于是他向朝廷上奏请求拨款进行维修,然而却遭到了朝廷的无视。这不禁让人疑惑:为何衙门如此破烂,适当的维修也遭到拒绝?显然,在北宋之前,各地方官府确实有修建衙署的自主权,但随着北宋的建立,中央加强了对地方财政的严格管控。凡是超出州军常规的开销,都必须首先向代表中央财政的转运司请示,经过审查并上报,地方官员再也无权轻易做出决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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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例来说,欧阳修在《偃虹堤记》中提到,岳阳当局要修建偃虹堤这一惠民之举,地方官员为了争取朝廷的批准,忙碌了半天,最终得到了允许。而这个过程则是由地方上下反复请示,经过转运使审查,最终上报朝廷,“州以事上转运使,转运使择其吏之能者行视可否,凡三反复,而又上于朝廷,决之三司,然后曰可。”由此可见,连堤坝的修建都需要走如此繁复的程序,何况是官署的修缮,事务自然更加复杂,因此官员们宁愿避免麻烦,少做这类事情。

进入清朝后,朝廷对衙署的管理法规愈加严格,如今想要修缮衙门的官员,必须自掏腰包。与此同时,若在修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,将面临严厉的惩罚。“凡官员预借廉俸兴修衙署,系旧料移建他处,或全行拆卸,另行建盖者,于工竣后,保固十年限内,遇有坍塌倒坏,令后任查明前修原案、估计工料,说明上司,委勘切实。”这样繁重的责任和严厉的后果让地方官员更加怵惧,因此在各地,真正敢于修缮官方公署的官员几乎寥寥无几。

参考资料包括《滕县公堂记》和《偃虹堤记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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